《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定理及推论
PB12000332 李弈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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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质的唯一特性:客观实在性,即存在于人的意识之外并为人的意识所反映
- 物质和运动是不可分割的
- 物质世界的运动是绝对的,静止是相对的
- 物质、运动、时间、空间具有内在的统一性
- 包括自然界和人类社会在内的整个世界,其真正统一性在于它的物质性
- 人类之所以只有通过自己的实践活动才能认识、改造世界,就在与客观世界是独立与人的意识之外,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 人类之所以能够通过自己的实践活动认识、改造世界,就在与客观世界的运动变化是有规律的,而规律是可以被人类认识和利用的
- 事物的相互联系,包含相互作用,而相互作用导致事物的运动、变化和发展
- 新生事物不可战胜:本质上优越于旧事物,具有强大生命力
- 矛盾的斗争性是无条件的绝对的,矛盾的同一性是有条件的相对的
- 无条件的绝对的斗争性与有条件的相对的同一性相结合,构成事物的矛盾运动,推动事物的发展
- 和谐并非否认矛盾,也不意味着矛盾双方的绝对同一,和谐也是在不断解决矛盾中实现的
- 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量变和质变相互渗透
- 否定是事物的自我否定
- 否定是事物发展的环节
- 否定是新旧事物联系的环节
- 辩证否定的实质是扬弃
- 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前进性与曲折性的统一
- 主观辩证法是客观辩证法的反映
- 客观辩证法采取外部必然性形式
- 主观辩证法采取观念的、逻辑的形式,也成为概念辩证法
- 辩证思维与现代科学思维,二者相互联系,相互补充,有着方法论上的共同性
- 规律的客观性,决定人们不能蔑视规律,更不能创造和消灭规律
- 人们在客观规律面前,并非是完全消极被动、无所作为的
- 自然规律与社会规律都具有不以人的意识为转移的客观性
- 社会发展是有规律的,这是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 社会规律只有通过人的活动才能实现
- 社会规律是依存于人的活动中客观形成的关系,这是社会规律起作用的机制不同于自然规律的特殊性
- 实践活动过程在主体的自觉意识支配下,既能动地变革着客观世界,也能动地改造着自身的实践能力
- 理性认识依赖于感性认识,感性认识有待于发展和深化为理性认识,二者相互渗透,相互包含
- 实践是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辩证统一的基础
- 认识发展的总过程: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
- 真理的客观性:真理的内容是客观的,检验真理的标准是客观的
- 真理的辩证性:真理是绝对性与相对性的辩证统一;真理与谬误的对立统一;实践检验真理的绝对性与相对性;真理与价值的辩证统一
- 真理的内容是客观的,但形式是主观的
-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 承认真理的客观性,也就等于承认了客观真理
- 任何真理,既具有客观性,同时又具有绝对性和相对性
- 真理发展的规律:真理与谬误相比较而存在,相斗争而发展
- 真理与谬误的根本区别:主观是否与客观相符合、相一致
- 真理一定是符合逻辑的,但符合逻辑的不一定是真理
- 逻辑证明是实践标准的必要补充
- 任何成功的实践都必然是真理尺度和价值尺度的统一
- 价值的四个特性:客观性、主体性、社会历史性、多维性
- 价值评价的3个特点:以主客体的价值关系为认识对象;评价结果与评价主体有直接联系,依主体的特点而转移;评价结果正确与否依赖于相关的知识性认识
- 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
- 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具有能动的反作用
- 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不可分割、相互联系
- 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
- 生产关系对生产力具有能动的反作用
- 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相互作用,表现为二者的矛盾运动
-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具有能动的反作用
- 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相互作用,构成二者的矛盾运动,其规律:上层建筑一定要适合经济基础状况
- 生产力是社会基本矛盾运动中最基本的动力因素,是人类社会发展和进步的最终决定力量
- 社会基本矛盾特别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是“一切历史冲突的根源”,决定着社会中其他矛盾的存在和发展
- 在阶级社会中,两对基本矛盾发展到一定程度时,必然会通过阶级斗争表现出来
- 阶级斗争对阶级社会发展的推动作用,突出地表现在社会形态的更替中
- 社会革命的根源在于社会基本矛盾的尖锐化
- 货币与资本的根本区别:货币只是商品交换的媒介,而资本能够带来剩余价值
- 商品流通公式:W—G—W(商品—货币—商品)
- 资本流通公式:G—W—G’(货币—商品—货币)G’ = G + ΔG
- 商品价值的构成:w = c + v + m 或 W = C + V + M,其中 c:旧价值;(v + m):新价值;(c + v):预付资本
- 劳动不是商品,它既没有价值,也没有价格
- 资本积聚与资本集中的联系:资本积聚为资本集中创造条件;资本集中也必然加速资本积聚
- 社会总产品实现的要求:两大部类所有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必须全部得到价值补偿与实物补偿,即能够“全部卖出”和“全部买回”
- 社会资本简单再生产的条件:
- 基本条件:I (v + m) = IIc:在简单再生产中,社会生产的两大部类之间存在的相互依存、互为条件的内在关系
- 推论:I (c + v + m) = Ic + IIc:在简单生产中,第I部类生产资料的生产同两大部类对生产资料的需求必须保持平衡
- 推论:II (c + v + m) = I (v + m) + II (v + m):在简单再生产中,第II部类生活资料的生产同两大部类对生活资料的需求必须保持平衡
- 社会资本扩大再生产的前提条件:I (c + v + m) > Ic + IIc:有可追加的生产资料“余额”
- 推论:I (v + m) > IIc, II (c + v + m) > I (v + m / x) + II (v + m / x):有可追加的生活资料“余额”
- 推论:II (c + m – m / x) > I (v + m / x):有可追加的劳动力“余额”(现实中存在)
- 扩大再生产的实现条件:
- 基本实现条件:I (v + Δv + m / x) = II (c + Δc):在扩大再生产中,社会生产的两大部类之间存在相互依存、互为条件的内在关系
- 推论:I (c + v + m) = I (c + Δc) + II(c + Δc):在扩大再生产中,第I部类生产资料的生产同两大部类对生产资料的需求必须保持平衡
- 推论:II (c + v + m) = I (v + Δv + m / x) + II (v + Δv + m / x):在扩大再生产中,第II部类生活资料的生产同两大部类对生活资料的需求必须保持平衡
- 社会总产品的实现,客观上要求两大部类之间和两大部类内部的各个部门之间保持一定的比例关系,包括总量上的比例和结构上的比例